财经网产经讯 市场监管总局12月28日发布消息称,日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已正式发布实施,旨在指导特医食品企业规范标识,引导医生、临床营养师和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
《指南》明确了特医食品专属标志,提出特医食品的标签应设置专属标志区域,位于最小销售包装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指南》明确了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的使用,为特医食品的定位、使用、认识提供了“身份标识”。
《指南》对于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也做出了明确,包括“特效”“全效”等涉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的词语,以及“预防”“治疗”等涉及预防、治疗疾病的词语等共7项内容。《指南》还对企业在产品宣传上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尽量避免误导消费者行为的出现。
(编辑: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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