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月29日下午,海南椰岛发布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披露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820 万股的 2.2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5.00%;预留授予 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5.0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6.94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9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2023 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不低于 6 亿元;(2)2023 年营业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3)2023 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不含贸易)的比例不高于 2020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不含贸易)的比例的平均值;(4)2023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020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平均值。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2024 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不低于 10 亿元;(2)2024 年营业利润不低于 7,500 万元;(3)2024 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不含贸易)的比例不高于 2020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不含贸易)的比例的平均值;(4)2024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020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平均值。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2025 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不低于 13 亿元;(2)2025 年营业利润不低于 9,750 万元;(3)2025 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不含贸易)的比例不高于 2020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不含贸易)的比例的平均值;(4)2025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020 年-2022 年各年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