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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23-11-22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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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布实施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当中披露,为贯彻落实《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牙膏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指出,安全警示用语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对牙膏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标注相关注意事项;对添加氟化物的非儿童牙膏应当标注“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以及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安全警示用语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标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编辑:王璨)
关键字: 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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