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良品铺子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意”)通知,因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及实际控制人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等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向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等分别出具了执行通知书(文号:(2026)鄂0112执恢 29 号、(2026)鄂 0112 执恢 30 号、(2026)鄂0112 执恢31 号)。
据悉,2024年1月,宁波汉意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申请了三笔贷款共计3亿元,累计向云南信托质押良品铺子股份5340万股,占其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37.80%,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为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前述债务已逾期,债务本金余额为2.8亿元。2025年5月27日,云南信托向宁波汉意出具《权利转移通知书》,表示云南信托将前述债权全部转让给了国通信托。因前述债务逾期问题,国通信托日前依照相关程序向法院申请执行。
综合三份执行通知书,执行标的共计约2.81亿元,执行费共计约48.28万元。
公告指出,根据上述执行通知书内容,宁波汉意持有的被质押的部分良品铺子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宁波汉意持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汉意是相互独立的主体,目前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直接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