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月初宣布立案调查后,良品铺子部分产品被举报一事取得了新进展。
11月19日,#官方通报良品铺子被举报事件#、#举报良品铺子所涉问题不成立#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据悉,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曾于前一日发布情况通报,当中指出,结合两地(安徽、河南)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具体来看,通报显示,10月30日,该局接举报人反映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桂香坚果藕粉”(规格:210克;生产日期:20240622)产品标签配料未标注木薯淀粉但检出木薯成分,“酸辣粉”(规格:138克,生产日期:20240813)产品标签配料标注红薯淀粉但未检出红薯成分的问题线索后,依法予以立案,对良品铺子工业公司进行检查,组织询问,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食品委托加工协议、生产方生产资质、验厂相关材料等开展调查。
经查,上述被举报的“桂香坚果藕粉”由良品铺子工业公司委托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之坊公司”)生产,“酸辣粉”由良品铺子工业公司委托河南品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正公司”)生产。11月1日,该局分别向上述两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函请求协助调查涉案产品情况。
11月8日,燕之坊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函复:“未查出燕之坊公司采购木薯淀粉或木薯物质,未在‘桂香坚果藕粉’投料记录中发现木薯淀粉或类似木薯物质”。11月12日,该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2024)皖检SH字第08366号),检验结论显示涉案批次产品及原料未检出木薯成分。11月12日,品正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由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WT2024001843),检验结论显示涉案批次产品检出红薯成分。11月18日,该市场监管部门函复:“从原料、采购、投料生产、成品检验、储存、发货逐项检查,未发现品正公司违法情形”、“将涉案批次酸辣粉留样产品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合格”。
对此,良品铺子也在澄清公告中表示,良品铺子及生产商、原料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也第一时间自行送检在仓在售产品、追溯过往检验报告、核查供应链情况。截至 11月15日,良品铺子及生产商、原料商调取和送检桂香坚果藕粉(210克)产品、原料共计输出12份检测报告,包含举报人投诉的7月份前的原料批次(3月10日、6月20日批次),专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结论交叉验证显示:产品合格,未检出木薯成分。调取和送检酸辣粉(138克)产品、原料共计输出13份检测报告,包含举报人投诉同批次产品(8月13日批次),专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结论交叉验证显示:产品合格,检出红薯成分。此外,针对此事带来的负面影响,良品铺子也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已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对两名举报人提起诉讼。
相关公告发布后,11月19日,良品铺子以12.13元/股开盘,报收12.26元/股,涨幅为3.29%。此外,通过浏览淘宝还可发现,当前良品铺子已将相关情况通报推送至品牌天猫旗舰店首页,并在页面中标注“品质无惧流言”等字样。对于“桂香坚果藕粉”以及“酸辣粉”产品具体情况,店铺客服表示,以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同时也可以参考公司发布的声明。
分析良品铺子生产经营模式,国联证券曾在研报中指出,上市零食企业可分为制造型以及渠道型两类。其中,制造型以自主生产为主,通过不同渠道售卖大单品或多品类产品,代表企业为盐津铺子、甘源食品、劲仔食品等;而渠道型以代工生产为主,通常自建线下门店销售、产品品类丰富,代表企业为三只松鼠、良品铺子、来伊份等。对于渠道型企业来说,变革趋势偏向高质性价比,原有渠道受到新渠道冲击,顺应趋势、推动转型者有望高增。
围绕性价比等策略出发,今年9月,良品铺子也在业绩说明会上谈到,公司当前围绕强化业务创新,来努力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已采取在门店渠道对部分产品实施降价策略、供应链提效、精益生产改善、经营成本优化等方式提升经营效率。随着上述措施的稳步推进,预计调整效果将逐步释放,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编辑/王璨
(综合自良品铺子、国联证券、微博、淘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