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永辉超市发布关于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当中披露,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沪01 执异136 号执行裁定书,就大连御锦请求不予执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 3170 号裁决一案,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不予执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 3170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御锦就上国仲(2024)第3170 号仲裁裁决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均已被驳回。据悉,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