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调整,由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调整为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
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增加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为一致行动人,原《一致行动协议》中的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古金英因个人原因不再签署,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终止。新《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本协议在未来七年内持续有效。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4,385,625股,占总股本比例11.94%。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和重新签订均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